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二
Selected Readings of Japanese Jurisprudence (Ⅱ) 
開課學期
109-2 
授課對象
學程  日本研究學程  
授課教師
徐婉寧 
課號
LAW4012 
課程識別碼
A01 4022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4,5(11:20~13:10) 
上課地點
霖研四1701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3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92LAW4012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*開學後視教室情況加簽,請勿再另行寄信予老師詢問相關加簽事宜
本課程為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二,必須以修習過「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一」為修課條件。修習本課程者須具備日文閱讀的文法基礎。授課教師將事前發放閱讀教材,每一位修課者皆有事先閱讀之義務,若不能遵守,請勿修課。另外將依情況發放參考資料。上課方式為依序請同學逐句朗讀並翻譯成中文,然後再由老師講解。以即席抽籤決定翻譯順序。再度強調,無正當理由缺席超過三次者,將不授予學分。所謂正當理由係指循校內程序完成請假手續,或經授課教師特別許可之情形者。所謂之無正當理由包括且不限於事先已訂妥出國旅遊行程、參加律訓、參加律訓的畢業旅行、參加學校的畢業旅行、準備國考、趕報告。

本課程將培養基本的法學日文文獻閱讀能力,以及對日本法文獻引用的基本認識。本課程並不是日語教學課,並非以培養日文聽說讀寫能力為目標,而是培養同學正確、精準的法學日文閱讀能力。 

課程目標
1. 培養同學正確、精準的法學日文閱讀能力。
2. 透過初階聽寫訓練提昇法學日文之聽力。 
課程要求
上課表現及出席率為本課程主要之評分標準,請勿無故缺席或遲到。
評分標準:
上課參與(上課表現及出席率) 60%
(註:無正當理由缺席超過三次者不授予學分。)
期末考(日翻中) 40%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待補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